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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官方回应“引进中超俱乐部”建议:市属国企不会参与相关事宜

2024-03-12 01:01:16发布    浏览35次    信息编号:4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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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官方回应“引进中超俱乐部”建议:市属国企不会参与相关事宜

据广东省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1月25日消息,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近日回复广东省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第二届委员杨易建政协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引进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全面提升城市影响力的意见》 其称,根据市国资委、市工商联意见,东莞市属国企不参与相关收购、赞助及设立新俱乐部等活动。

针对委员提出的“争取广州城足球俱乐部、深圳足球俱乐部之一搬迁落户东莞”的建议,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回复称,根据《中超联赛场馆标准(试行)》,中超联赛举办场馆应有固定观众座位3万个以上; 如果体育场馆符合本标准的其他要求,但仅固定观众座位数不符合规定标准,且其注册区域内没有其他体育场馆可供选择的,须报告中超联赛委员会后经批准,固定座位不少于2万个的体育场馆可以使用,但期限为3年。 目前,仅东莞市体育中心足球场就有约2万个固定观众席,勉强满足申请审批类型。

另外,体育场馆必须具备公安部门认可的消防条件和设施,并有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体育场馆必须具有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安保条件和设施,并有公安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目前,东莞体育中心足球场现有的硬件标准不符合现行的消防要求。 因此,无法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许可书面证明和公安部门的安全许可书面证明。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表示,基于上述情况,目前东莞足球场不符合中超联赛场馆要求。 广州城足球俱乐部不再是中超球队。

针对委员提出的“俱乐部入驻初期,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联系市足协暂时承办俱乐部”的建议。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回复称,中超足球队目前是职业足球俱乐部。 由于政企分离,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无法参与直接管理。 为做好中超足球俱乐部落户工作,政府部门可成立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小组,积极协调处理中超足球俱乐部落户初期的相关事宜。

针对委员关于“通过市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收购、赞助、设立新俱乐部的方式,在东莞市引进一支中超参赛足球俱乐部”的建议,东莞市文化广播电台、视旅体育局回复称,根据《关于确认市属企业主体责任的通知》和《东莞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市属企业要结合企业功能定位加强投资管理与主业保持一致,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活动,严格限制非主业投资和计划外非主业项目的比例进行调整,避免盲目扩张。新建俱乐部不属于市属企业功能定位和主营业务范围的,建议市属国有企业不要参与相关收购、赞助和设立新俱乐部。 中超足球俱乐部如欲落户东莞,将与民营企业合作,努力推动收购、赞助、设立新俱乐部等方面的便利,对接愿意支持中超发展的企业。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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